现在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,不注意自己的不良开车行为确实会引起公愤,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,说白了这种人就是缺德,没教养。今天我们列举出7种最令人憎恨的开车方式,看看这些最欠揍的开车习惯你到底有没有!
1、雨天将水溅到行人身上
开车溅水到路人身上,如果还选择不停车而离开,肯定是应该被谴责的。这个行为,无论是不是故意的,都是一个很欠揍的坏习惯,作为一名驾驶员,必须有能力去分辨前面的路况,如果有积水,必须要减速慢行,这是体现一个驾驶者素质的表现。不是说你不小心溅到人一身水,停车道歉、自责一下就了事了,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了。
2、不分时段路段乱按喇叭
开车喜欢长时间按喇叭也是国人一个很明显的陋习,特别是一些司机,等红绿灯前车起步稍慢一下、前车等行人过,后车不耐烦的按喇叭,或者行使在狭窄的人车共用道路上,对是行人频繁的长时间按喇叭催促等等行为,都是非常惹人厌的。有些情况,你即使按喇叭,人家还是要这样做,不如端正自己的心态,减减速、等一等,不要制造那么多的噪音,频繁用喇叭催促前车和行人,极易引起他人反感,引发纠纷,所以喇叭要少按。依我看,有90%的喇叭都是不需要按的。特别是有某些人,买了辆车就以为自己多高大上,心理膨胀得不着边际,对着行人更是没有一点尊重与耐心。
3、在不合适的地段开远光灯
乱打远光灯是一种行车道德问题,对他人造成伤害,对交通环境造成危险。无论是对面车辆、还是后方车辆的远光灯,对驾驶员或多或少都有干扰。下面这些情况是不可以使用远光灯的: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有以下规定
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。
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,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。
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,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。
夜间没有路灯、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,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不能使用远光灯。夜间超车时,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,提醒前方车辆。
4、不提前开转向灯就突然减速转向或随意变道
这个自然不用多说,无论是那个司机遇上这样的人,都会破口大骂。随意变道可谓是10大恶习之首,据称全国每年的交通事故中,有30%左右都是由于随意变更车道引起的。在马路上不顾别人安全乱开车的“路霸”行为,绝对是最欠揍的。
5、向车外随意抛杂物
随意向车外抛掷杂物,行车垃圾虫确实是行车安全的一大隐患行车过程中,向窗外扔果皮、烟头、矿泉水瓶、易拉罐等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且危险的行为,由于车行使速度快的原因,不起眼的垃圾都有可能致人受伤。有时候驾驶者知道,但是也请提醒一下乘客,很多时候这样的行为都是安全意识不强的乘客导致的。
6、马路边不看情况突然开车门
在打开车门前,要先观察倒后镜或是事先开一条门缝观察一下周围,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。否则,因莽撞乱开门极易造成严重事故,这样致人死亡的案例不是一件两件了。
7、在两车道间长时间骑线行车
如果是新手的话不一留意骑线行车还是可以理解的,但如果长时间都没发现,那就不是开车水平了,是行车意识不够的问题了,而且还是极其缺德的行为,一个人霸占两条车道,如果长时间都没有发现自己的错误,我想驾驶者估计是分心了。